为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前瞻性,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拟于近期启动五年立法规划(2017—2021)及2017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我市实际出发,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秦皇岛地方特色,符合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和范围。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依据和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
四、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达,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8月31日。
通信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镇新市民中心1号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邮 编:066000
联系电话:3222113 3222130 传真:3032258
邮箱地址: qhdrdfgw@163.com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22日